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2日,浙江证监局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大集团,600865.SH)及陈夏鑫、董振东、陈琳玲、沈红霞出具警示函。经查,百大集团以股权配套融资的形式投资地产项目,获取固定收益。百大集团仅将此类项目作为委托理财在2020、2021年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定期报告不准确,也未按照对外投资的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临时公告。百大集团的“花样年”项目实际已于2021年10月18日逾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