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0日,四川证监局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措施。经查,宏信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风险监测系统未覆盖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且对其他各类风险的监测未集成在一个风险管理系统中;二是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不足,企业风险管理平台存在未处理的预警信息,公司也未及时对预警阈值进行评估和完善;三是压力测试机制有待健全,未进行多情景设置;四是公司风险指标体系中未包含风险容忍度,未实现对市场风险主要风控指标的逐日监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