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9日,深交所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景峰医药,00090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景峰医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0年5月、2020年9月,景峰医药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 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2021年8月30日,景峰医药披露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投资收益1.07亿元,变动幅度为48.25%。深交所提出:1.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湘武、时任财务总监黄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