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集团(08317)预期自Pink Angel出售事项取得款项净额约6776.5万港元

财华社集团(08317)发布公告,Pink Angel卖方、Pink Angel买方与劳玉仪已于2017年6月16日就Pink Angel出售事项订立Pink Angel正式协议。除Pink Angel正式协议所载额外先决条件规定,Pink Angel卖方的实益拥有人即该公司应已取得其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Pink Angel出售事项。

此外,物业B及物业C的收购事项已告终止。因此,根据Pink Angel代价6800万港元及Pink Angel出售事项相关估算直接成本约23.5万港元计算,该集团预期将自Pink Angel出售事项收取所得款项净额约6776.5万港元,其中2653万港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余下的所得款项将用作部分拨支物业A收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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