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18日,因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出具复核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恢复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士顿)发行上市审核。兴业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2.5972亿元。
2022年1月26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威士顿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威士顿是一家重点面向制造领域和金融领域,致力于提升客户生产、经营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软件开发和信息化服务企业。基于对客户业务及其所处产业链的深刻理解,和多年来企业信息化实施服务的积累,公司形成了丰富的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