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发布公告,该公司2022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A股股票连续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2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阿莫西林胶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盐酸吡格列酮胶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2022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22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22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2022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叁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6、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2022年4月20日公司批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7、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8、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战略性合作意向,双方同意后续将基于公平、合理、合规的塬则,协商并签署《委托生产协议》和《技术质量协议》。
需要说明的是:双方达成的只是初步战略性合作协议,目前尚未签署任何相关产品的具体合作协议,并且该战略合作协议并无排他性,新华制药并非真实生物的唯一合作方。
9、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的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0、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