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000056.SZ)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

皇庭国际(00005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智通财经APP讯,皇庭国际(00005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皇庭集团未按承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控制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承诺对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小贷)股权转让事项中相关方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截至目前,皇庭集团未按承诺进行连带支付。深圳证监局已对皇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小贷分红款长期未收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基金)分红款9936.67万元,应收同心小贷分红款3640万元,合计1.36亿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分红款。

三、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未完成业绩承诺。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未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控制的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皇庭集团、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应在3个月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451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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