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哈尔滨电气(01133)发布公告,于2017年9月4日,该公司拟向认购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发行12.7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内资股,初步认购价为每股新内资股4.56港元。认购事项须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倘股东特别大会收市价高于初步认购价,则最终认购价与收市价相同,最高价格为每股新内资股4.79港元,即初步认购价加5%溢价。倘收市价不高于初步认购价,则最终认购价与初步认购价相同。
假设最终认购价与初步认购价相同,则将发行3.31亿股新内资股,占现有已发行内资股约47.16%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4.02%;及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内资股总额约32.04%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9.37%。
假设最终认购价为每股新内资股4.79港元,将发行3.15亿股新内资股,占现有已发行内资股约44.91%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2.87%;及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内资股总额约30.99%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8.62%。
发行新内资股所得款项净额预期为12.67亿元,拟用于投资燃机合资项目及核电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改善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据悉,于2017年9月4日,认购人直接持有该公司7亿股内资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