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集团(00581)公布,于2022年10月7日,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防城港市财政局及防城港津西已订立协议(该“解除协议”),根据该解除协议,投资协议已被解除,而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及防城港市财政局已同意向津西钢铁退还人民币5亿元的土地收购可退还按金以及约人民币1420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按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
(1)人民币1.5亿元须于该解除协议生效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支付;
(2)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7月1日前支付;
(3)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及
(4)余款须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