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CGII HLDGS(01940)公布,于2022年5月4日,公司作为第一被告人收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的传讯令状,而陈先生为原告人。公司对陈先生提出反申索,指控他在进行每项交易时违反了作为司董事的受托责任,违反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及未有在进行每项交易前进行任何妥善的尽职调查。
于陈先生表明全面终止其对公司的申索后,于2022年9月20日,陈先生及该公司递交同意传票,就陈先生全面终止诉讼向法院寻求许可。于2022年10月 21日,法院就陈先生全面终止对公司的诉讼授出许可,并令陈先生向公司支付除反诉费用外的费用。自此,针对公司的申索已终止。公司将继续对陈先生提出反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