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震有科技(688418.SH)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31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闽华、孙大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三会”运作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问题。吴闽华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大勇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吴闽华、孙大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