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赣粤高速(600269.SH)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昌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各初始贷款人”)签署《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2)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
据悉,贷款额度:总额为人民币97亿元。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贷款项目的建设开发等,具体为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期限:自本贷款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止,即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52年3月22日止,共计29年。其中宽限期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8年3月22日止,共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