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禁止罗致健重投业界十年并处以罚款53.55万港元

4月26日,香港证监会终身禁止康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宏资产管理)前持牌代表罗致健重投业界十年,由2023年4月26日起至2033年4月25日止。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6日,香港证监会终身禁止康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宏资产管理)前持牌代表罗致健重投业界十年,由2023年4月26日起至2033年4月25日止。证监会经调查发现,罗致健参与一项股票操纵计划。同时,证监会对罗致健处以罚款53.55万港元,相等于其从参与该计划所赚取的利润。

证监会表示,在2016年6月至7月期间,罗致健受其同事黄冠成游说参与有关股票操纵计划。罗致健继而招揽和安排他的十名客户及朋友向涉及该计划的操纵者购买一家当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的公司(A公司)的股份。他的客户同意持有该等股份一至三个月,期间操纵者据称将会推高A公司的股价。他们亦同意只会在他允许下才出售该等股份,以换取相当于交易价值12%至15%的现金回佣。然而,由于他的客户不获准在A公司的股价暴跌前沽出股份,故令他们蒙受了重大损失。

证监会亦发现,罗致健与黄冠成协调以安排罗致健的客户向操纵者购买该等股份。每次交易前黄冠成都会事先与操纵者确认日期、时间、规模及价格,并通知罗致健。罗致健随后会向客户发出详细指示,以确保他们的买盘指令与操纵者的卖盘指令互相配对。在交易完成后,黄冠成会从操纵者收取现金回佣并支付予罗,再由罗致健分派予其客户。

如此一来,罗致健因参与该计划而从操纵者获取535,500港元,但他没有向其客户披露他会因招揽他们购买A公司的股份而获取佣金。

此外,罗致健告诉其客户该计划无任何风险,并多次向他们提供鲁莽的建议,包括当A公司的股价开始下跌时,劝阻客户沽出股份,并向他们保证,只要继续持有股份便可弥补损失甚至获利。他的客户因此错过了减轻损失的机会。

在罗致健的建议下,两名客户利用某家经纪行提供的透支服务来购买A公司的股份。然而,罗致健没有向他们说明如果股份市值下跌,他们便可能被要求将额外现金存入他们的账户的风险。该两名客户的股份均在A公司股价暴跌时被该经纪行强行出售。

因此证监会认为,罗致健的行为远远不符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所订的标准,并令人对其品格、可靠程度,以至其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和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产生极大怀疑,并非获发牌的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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