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永耀集团控股(08022)发布公告,于2017年11月27日,赵宁作为原告人,透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公司发出及送达一份传讯令状及一份申索书(2017年第2724号高等法院诉讼)。
在诉讼中,赵宁就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所发行的承兑票据而向公司作出索偿。
因为公司已经真诚地根据赵宁于2015年2月11日签署的信件中所列明的指示而完全清付了上述的承兑票据,故此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毫无根据,并且公司对诉讼中提出的每项及全部指控均予以绝对否认。
此外,公司现正就应採取的适当行动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