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万科A(000002.SZ)发布公告,2023年8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64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