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拳”再出!欧盟周三公布“互联网新规”目标名单,科技巨头“被瞄准”

大型科技公司面临欧盟最大的反垄断打击。

智通财经APP获悉,大型科技公司正准备迎接欧盟(EU)有史以来对数字经济领域反竞争行为的最大规模打击,这可能引发监管机构与科技巨头之间的新一波法律战。到9月6日,反垄断监管机构将宣布一份服务商清单,其中可能包括Alphabet(GOOGL.US)的谷歌搜索、苹果(AAPL.US)的AppStore、亚马逊(AMZN.US)的平台和Meta Platforms(META.US)的Facebook,这些服务平台将成为监管规定的目标,旨在防止最强大的公司破坏新市场,以免监管行动为时过晚。

将于明年初生效的《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简称DMA)将对那些此前不受监管的公司实施严格的“该做”和“不该做”制度,尽管欧盟已对这些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多次调查,并就此宣判了数十亿欧元的罚款和税收命令。

某些服务平台偏袒自家的服务将是非法的。它们将被禁止在不同的服务中合并个人数据,禁止使用从第三方商家收集的数据来与对手竞争,并且必须允许用户从竞争对手的平台下载应用程序。

但是,一些公司已经有过与与欧盟对簿公堂的历史,法院已经见证了多年来对事后或事后反垄断执法的挑战。欧洲监管智库中心数字研究项目学术主管Alexandre de Streel表示:“可能会有诉讼,确定要覆盖的服务并不像预期的那么容易。”

根据一份会议记录副本,在6月27日苹果与欧盟竞争事务主管Margrethe Vestager内阁成员的一次会议上,苹果警告称,在遵守这些规定方面存在挑战。该公司对其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及如何保障用户体验表示担忧。在另一封电子邮件中,苹果律师呼吁从9月起就其DMA合规问题展开更多“实质性讨论”。

6月21日,亚马逊首席执行官Andy Jassy与Vestager的一次会议记录显示,该公司对“来自各国竞争当局的重叠和相互冲突的监管”表示担忧。该公司已经根据德国自己的数字竞争规则对其认定提出了挑战。

Meta首席执行官Mark Zuckerberg也在6月中旬与Vestager举行了会谈,讨论公司的合规问题。至于其他所谓的“看门人”,微软公司(MSFT.US)一直认为,与谷歌相比,其必应(Bing)搜索引擎的规模太小,无法应对这些规定。而根据谷歌首席欧洲律师去年12月向监管机构发表的评论,谷歌本身可能对其搜索服务如何应对新规定存在疑问。

在欧盟委员会本周宣布这一决定后,这些被列入名单的平台将有6个月的时间重新设计其服务,以符合规定,或者对被列入名单的决定提出法律挑战。

布鲁盖尔智库数字与竞争问题研究员Christophe Carugati表示,尽管科技公司可能想要在法庭上测试法律的极限,但它们可能不会取得太大成功。他说:“如果这些平台达到了纳入该范围的必要门槛,我认为他们不会有合理的论据。”

DMA“前篇”已生效

而DMA的“姊妹法案”此前已经生效。8月25日,欧盟《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日前正式生效。当前,苹果、谷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正忙着合规。在此基础上,大型科技公司的成本无疑进一步增加。例如,微软透露,为了遵守规定,公司在合规方面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平台公司将对罚款与增加企业成本进行权衡评估,总体来说短期内它们在欧洲的收益大概率是下降的。

《数字服务法》由欧盟27个成员国商讨制定,将确保用户的在线安全,阻止非法或违反平台服务条款的有害内容的传播,保护用户隐私和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该法案规定“超大型在线平台”(标准是每月活跃用户需超过4500万)需严格执行其要求。具体要求涉及:建立违法内容举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构合作、暂停发布违法内容、停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等8个方面。若平台不合规,将面临高达改平台企业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若平台再次被发现不合格,可能会被关闭欧洲区服务。

到目前为止,共19个互联网平台将受到《数字服务法》影响,其中包括8个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TikTok、Twitter、YouTube、Instagram、LinkedIn、Pinterest和Snapchat;5个在线市场:亚马逊、Booking.com、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和德国的Zalando;移动应用商店Google Play 和苹果的App Store;Google搜索和微软的Bing搜索;谷歌地图和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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