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矿业(00705)获准于4月26日之前反对原告人的强制令申请

智通财经APP讯,鼎和矿业(00705)发布公告,就有关接获债权人发出的传讯令状及申索陈述书,该公司及原告人于2018年4月12日按双方同意以传票方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据此,法庭颁令(除其他事项外): 该公司获准于2018年4月26日或之前于法庭存档及送达其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词以反对原告人的强制令申请;

智通财经APP讯,鼎和矿业(00705)发布公告,就有关接获债权人发出的传讯令状及申索陈述书,该公司及原告人于2018年4月12日按双方同意以传票方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据此,法庭颁令(除其他事项外): 该公司获准于2018年4月26日或之前于法庭存档及送达其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词以反对原告人的强制令申请;

原告人将于其后14天内于法庭存档及送达其恢复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词;未经高等法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法庭存档进一步誓章证据;该强制令申请的聆讯押后至待指定的日期进行。

该公司已向法庭作出中期保证,在聆讯结果前,公司不论经其本身或其佣工、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人士,将不可以出售、处置、转让、分配、抵押以公司名义持有的 CVM Magnesium Sdn Bhd 全部股本及 Nice Tone Enterprises Ltd 的10000 股股份中其权益、利益或拥有权,或于此设定任何产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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