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麦达斯控股-S(01021)公布,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发现大连汇程铝业有限公司(“大连汇程”)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的保证:
1.2018年2月26日,一家原料供应商,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原告”)已经向借款人,重庆汇程铝业有限公司(“重庆汇程”),及担保人,大连汇程,提出约人民币2870万的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的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
2.大连汇程为重庆汇程因交易对原告所负的所有债务提供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的担保。重庆汇程与公司无关,是由乐森资本有限公司控制,其唯一股东是陈维平的侄子陈晨。审计委员会指出,该交易对集团没有益处。
3.在日期为2017年6月1日的担保合同中,集团注意到杨晓光(当时大连汇程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章印在协议上。该担保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仅在发现上述文件后才得知该担保。因此,集团在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的会计期间未披露有关担保。
4.审计委员会亦注意到,原告与先前于2018年3月22日刊发的公告所载第三方未经授权的担保不同,该公告内的原告为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这两项民事起诉状的索赔总额约人民币3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