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年年卡(03773)公告,联交所上市(纪律复核)委员会谴责:
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13(2)及11.07条,未能在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就首次公开招股刊发的招股章程中作出准确完备的披露;
及谴责该公司执行董事黄俊谋及杨华及该公司前执行董事罗明星,违反《上市规则》第3.08(f)条及三人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各自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如下文所述未能在履行董事职务时以须有及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未有尽力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及未有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2.13(2)及11.07条。
为免引起疑问,联交所确认上述制裁仅适用于该公司及相关董事,不涉及该公司董事会其他前任或现任董事。
上市委员会于2018年4月17日就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及各自所作《承诺》所载的责任展开聆讯。
上市(纪律复核)委员会于2018年8月15日就该公司及相关董事申请复核上市委员会原先裁定的违规及制裁展开纪律(复核)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