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疆新鑫矿业(03833)公布,于2019年2月22日,该公司已从公司附属陕西新鑫收到有关索偿的进一步资料。西安投资首先于2018年1月就债券的索偿对陕西明泰提起法律诉讼,而陕西新鑫于1月索偿中并没有被指定为被告。1月索偿未获该法院受理聆讯。随后于2018年10月,西安投资就1月索偿提交一份追加被告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并列出其他被告,包括陕西新鑫。
根据变更诉讼请求,陕西新鑫通过签订资产委托处置协议向西安投资提供反担保的范围扩大至涵盖西安投资根据债券对陕西明泰提出的索偿,而西安投资可在发生特定事件时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探矿权。于2018年12月6日,该法院就变更诉讼请求举行聆讯,但并未就变更诉讼请求作出判决。随后,西安投资于2018年12月提交变更诉讼书,如传票所载,该案件获该法院受理于2019年3月15日聆讯。
该公司已就上述事宜向中国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该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该公司,其载列于1月进展公告的初步分析适用于索偿,即资产委托处置协议、委托书及股东决议案可能属无效、不具法律效力。鉴于该法院尚未审理及通过其对索偿的判决,倘该法院裁定陕西新鑫就西安投资于变更诉讼书中索偿的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陕西新鑫将以不超过其总资产的价值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