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广告营销商瑞诚(中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递表

作者: 智通财经 林喵 2019-05-09 10:04:07
5月8日,瑞诚(中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东兴证券(香港)为其独家保荐人。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披露,5月8日,瑞诚(中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东兴证券(香港)为其独家保荐人。

image.png

瑞诚成立于2003年,为在中国专注于电视广告服务的广告营销商。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2018年电视广告收益计,该公司在中国约5000家电视广告媒体营销师商中位列第十,市场占有率约为0.3%。由于在提供电视广告服务方面拥有深入经验及专业知识,瑞诚已获颁多个奖项,例如“2016中国广告长城奖广告主奖——年度金伙伴”。

image.png

该公司与众多中国知名全国企业保持着业务关系,例如王老吉广告主、一间中国领先家用电器制造商(其总部位于青岛)的广告主、一间领先厨房电器制造商(其总部位于宁波)的广告主及一间按2017年收益计名列中国电信服务业前三位的国有企业。

image.png

依靠强大的客户基础,瑞诚已成功与主要电视台供应商建立长期关系,彼等为一线省级卫星电视台,如江苏卫视及湖南、上海及浙江的领先省级卫星电视台。该等建立已久的关系使其取得宝贵的电视广告资源,例如黄金时段的电视广告时段及在知名电视台高收视率及高需求的综艺节目或电视剧植入软性广告的权利。例如,该公司分别于2013年及2015年自浙江一线省级卫星电视台成功采购于一个盲选非专业中国音乐人的歌唱比赛及一个主持与嘉宾需奔跑完成任务以赢得比赛的游戏综艺节目的广告时段。

image.png

瑞诚来自持续经营的总收益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313.1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660.6百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电视、数字户外广告服务收益增加。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益进一步增加至约783.4百万元。

image.png

其总权益由2016年12月31日约94.8百万元增加至2017年12月31日约135百万元,主要由于该公司来自经营的年度溢利所致。总权益其后减少至2018年12月31日约87.9百万元,主要由于向集团拥有人宣派股息及分配附属公司所致,扣除公司来自2018年持续营运的溢利。

image.png

瑞诚的毛利率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3.8%,下降至2018年度的12.6%,而后又进一步降至2018年度的12.2%。纯利率则在这三个年度有所增长,分别为2016年度的5%,2017年度的5.7%及2018年度的6%。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