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秦发(00866)公布,截至2016年12月30日,除有关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订立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条件已达成外,2016年10月26日通函所述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
其中包括,就出售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约59.3%的贷款余额授出的公司担保获解除;及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受益人,分别由Super Grace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一艘名为“Super Grace”的货船所有权利、拥有权及利益;及Oriental Wise Group Limited以一艘名为“Oriental Wise”的货船的所有权利、拥有权及利益所设立的抵押获解除。
经考虑截至公告日期尚未达成协议所载的上述先决条件及与第叁方金融机构就达成尚未达成的先决条件进行磋商需要额外时间,协议的各订约方(其中包括卖方及买方)于2016年12月30日同意将达成上述尚未达成先决条件的最后截止日期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
诚如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通函所述,秦发投资作为卖方与卖方渤海投资于2016年4月25日订立协议,据此,卖方向其出售目标集团全部股权。代价人民币约1.77亿元,其中约1.55亿将由余下集团应付出售集团款项的等值金额抵销;及余下2204万元将由买方以现金向卖方支付。
目标公司(香港秦发国际贸易)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煤炭贸易,而出售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煤炭业务及中国航运业务。出售集团的主要资产包括位于中国的煤矿、船舶及煤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