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视(01137)额外使用多媒体製作及分销中心作为电子商贸配送中心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媒体製作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接纳香港科技园公司就其申请额外使用多媒体製作及分销中心其中5080平方米作为电子商贸配送中心的要约。并于2017年5月6日或之前签立修订租赁协议及修改建议形式时支付同意费6213万港元。

香港电视(01137)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媒体製作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接纳香港科技园公司就其申请额外使用多媒体制作及分销中心其中5080平方米作为电子商贸配送中心的要约。并于2017年5月6日或之前签立修订租赁协议及修改建议形式时支付同意费6213万港元。

据此,董事会认为该交易带来多项益处及机遇,尤其可加快该集团借助该中心结合旗下多媒体及电子商贸实力的步伐、提升整个电子商贸配送流程的营运效率、提供空间以作扩充及长远而言有助减低对租用设施的依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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