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港敦信(02229)公布,于2017年3月8日,公司自香港高等法院收到一份,由郑敦迁作为呈请人就清盘公司发出的名为HCCW 68/2017的呈请。
郑敦迁为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呈请声称,公司欠付郑敦迁总额达170万港元的债务,属未付薪金;呈请一审将于2017年5月10日进行。
根据中期财务资料,由郑敦迁及陈若茂(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控制的公司中国附属公司持有约人民币2.8亿元的现金结余。
尽管一再要求及命令,郑敦迁及陈若茂未能提供有关中国附属公司现金结余或其他会计记录及文件的下落的资料。
董事会忧虑公司是否拥有足够资源以结算债权人的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