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4月12日,该公司与受让方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产权交易合同,将向受让方转让四川文轩卓泰投资有限公司48%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235亿元。
由于需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按照挂牌底价成交,该公司可实现收益金额约为人民币 1.15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该项收益拟用于该集团一般运营资本。
股权转让后,该公司将收回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文轩”品牌使用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停止使用任何带有“文轩”字样的宣传资料和物品,以及停止开展带有“文轩”字样的各类活动。
完成已于紧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进行。于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权益。
据悉,目标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项目投资,收入主要来自对全资控股的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等3个教育实体的股权投资及经营。
公告称,本次转让目标公司48%的股权,基于该公司对目标公司治理及管控、经营现状的评估及未来该公司战略及发展的整体安排,处置低效资产,可进一步完善该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的业务结构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