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华控股(01314)发布公告,就此前公司2.55亿元收购香港物业事项,卖方与附属(买方)订立终止契据,据此,收购协议订约方同意终止收购协议。由于收购协议已终止,公司将不会为独立股东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批准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所拟进行交易。
翠华控股称,终止收购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亦不会对集团现有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翠华控股公告称,附属康旺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大股东收购拥有香港物业的成路100%权益及销售贷款,初始代价为2.55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