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4日,上交所向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绝味食品,603517.SH)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绝味食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的净利润已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告,也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任期自2018年12月24日至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