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浙江证监局1月7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浙江锐银京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二、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四、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主体代销该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五、部分基金未通过私募基金募集账户募集资金。上述行为构成违规。